各潛在投標人:
峽江縣2017 年高效節水灌溉工程作以下補遺通知:
1、投標人須知1.10.3條款:招標人澄清的時間修改為2017年9月6日;
2、投標人須知3.4.1保證金額條款作以下調整:
①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:施工1標投標保證金額叁萬元(¥30000元)(場地服務費50元/標,隨保證金一同匯入不退)。
② 刪除備注1:“兩個標段只須提供一份投標保證金”的內容。
③ 修改備注2為:投標人在銀行辦理轉賬時,必須要求銀行注明:“峽江縣2017 年高效節水灌溉工程施工1標” 。如未注明,影響查詢結果的,投標單位后果自負。保證金及場地服務費未按規定時間到賬的,以自動放棄處理。
其他保持不變!
特此通知!
峽江縣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項目部
2017年8月25日